2011年3月19日

給好友的回信

草來信說夢見我,夢境是如明信片般詩意的畫面,美得讓我想畫下來。回信給她。

「經過半年波蘭生活,和在台灣最大的差別在於,開始覺得自己好像是可以創作的。

那是一種很奇妙的過程。
在政大的時候,想著未來一定會進入企業體吧,為誰賣命什麼的;直到大四決定要做劇場,選擇燈光作為出路,以設計自居,就想著以後還是會為什麼劇團工作之類的吧,比較把設計的角色功能化了。然而在這裡,不管是學平面、舞台、雕塑還是印刷,所有老師都不斷不斷地強調:「從自己出發」

對我來說,這是非常難的。
什麼是自己?光是這個問題就讓我無法回答。那,我要怎麼把自己表達出來?我做出來的東西可以被稱為藝術品嗎?我可以做個藝術家嗎?當然,名詞的定義太多元也太抽象,直至今日,我還是不覺得自己可以是大帽子的「藝術家」,但是好像找到了一點頭緒,從哪裡開始,去創作。不管透過什麼形式。

創作啊,或許我以前把它過度神格化,就像我現在神格化「藝術家」一樣,不過創作似乎變得可親多了,也不用加上「」括號,哈。

上星期獨自去公寓附近的墓園逛逛,突然很清楚的意識到一件事:
創作若不能滿足創作者本身,那都是假的、空的、不需要存在的。我要說什麼、做什麼,不是由別人來論斷好壞,他們可以給予批評或意見,就外圍的技術或形式而言,但作品的內在,只有我知道,不容撼動。相對地,我也必須意識清楚,因為只有我能為我的作品負責。

沒有人能改變我們的作品內在,沒有人。所以我們才必須對自己誠實、全然地誠實。
這麼簡單的道理,卻這麼晚才明白,但總算是明白了啊。

當然,在波蘭的生活庶務,尤其是租屋瑣事,多少改變了我對人的態度。漸漸學會怎麼保護自己不被欺負,可能是從前太鄉愿,哈,比較不懂得拒絕別人,現在會了,知道要好好表達原則、不被犯過界;而同時,也失去了一些柔軟。嗯,要怎麼又溫柔又堅強,應該是下一個課題了吧。」


謝謝草的兩個美好場景。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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